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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Announcement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1999-01-01 00:00:00 浏览量:-

  各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各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体育局、团委、妇联:
  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05年8月在北京市举行。本届大赛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北京市科协承办。现将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青科领字[2004]00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经研究决定,我省将于2005年3月底在合肥举行“2005年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望各地认真作好选送作品及组团参赛等项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和主题
  1、 开展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迎接未来世界的挑战。
  2、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目前我国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本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部分内容。竞赛活动是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是指在科技实践活动中以及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和科学研究论文等。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是通过专门为科技教师开设的交流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经验的讲坛,推出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方法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进而评选出优秀科技教师。
  展示活动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2004年安徽省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优秀作品)。
  3、本届科技创新大赛以“体验科学·健康成长”为主题。
  二、 名额分配及组团
  本届活动征集的优秀项目,各市按10个名额报送项目。各市代表团由参赛学生三人、领队一人组成。
  三、 经费
  活动期间学生代表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成人代表食宿按规定自理,各代表团从当地到指定集结地的往返交通费及布展等其它费用由代表团自理。
  四、 要求
  为了使本届活动达到预期目的,请各市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及本通知的有关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各市应举办相应的市级评选,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上报全省参赛,并由科协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者任领队。
  2、各市应认真审查优秀项目的真实性,各市选拔参赛的发明项目必须是中小学生自己选题、自己设计、自己制作的;各市申报参加的论文必须是中小学生在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基础上自己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的。严禁包办代替、弄虚作假。
  3、各市在上报作品时请同时报市级活动组织工作总结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网上附件5)。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用于鼓励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活动和科学论文撰写活动的先进单位,包括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各级科协(含学会、协会)、教委、团委、妇联及其它有关单位。
  优秀组织奖的推荐和评选,将综合考虑各地在开展青少年发明创造活动和科学论文撰写活动过程中的活动方向、领导水平、组织工作和参加活动的青少年受益情况等方面。
  4、本届活动的竞赛规则、项目申报书及各类推荐表格、登记表格以及网上申报的具体办法,请登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 和安徽省青少年科技网()查阅、下载。
  5、所有申报材料请一律于2005年3月15日前送至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过期视为弃权)。请各市同时将上报作品清单(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年龄、学校、年级、辅导教师)发至安徽省青少年科技网()邮箱。
  
  联系人:郑军
  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11号三楼,邮政编码:230061
   电话:2845749 2845850
  
  附件: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青科领字[2004]005号文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2004年12月16日